焦点速讯:《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实施: 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推荐进行全加密处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快递电子运单》(GB/T 41833-2022)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GB/T 41832-2022)两项国家标准,并已正式实施。


(资料图)

4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新实施的两项国家标准进行了解读。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表示,此次发布的两项国家标准,一项关注快递包装上粘贴的电子运单的总体要求,另一项关注寄递地址的编码规范。切口虽小,但意义重大,是深化邮政业绿色化、数字化改革的两项重要基础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快递单信息泄露问题,《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设立了专门章节。从禁止显示完整信息、推荐全加密处理、规范读取权限三个方面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强化绿色环保、个人信息保护新要求

据悉,目前我国年快递业务量超过1000亿件,每年的耗用量巨大,随着快递业务量迅猛增长,快递企业信息处理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快递业的绿色环保、个人信息保护成了不容忽视,亟须解决的问题。

《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和快递业绿色环保发展需要。

具体地,《快递电子运单》基于2015年发布的邮政行业标准制定。其规范了快递电子运单的类别、层数及规格尺寸,推荐快递企业使用一联运单,取消了原行业标准中的三联运单;明确了快递电子运单上码号区、目的地信息区、收件人信息区、寄件人信息区、内件信息区、签收区等不同区域及信息内容要求,进一步优化区域划分与布局。特别地,该标准提出了快递电子运单所用纸张、背胶、油墨,以及字体字号、隐藏及加密处理、胶粘物理性能等一系列技术指标,并给出检验方法,进一步规范快递电子运单的生产、使用和检测。

在绿色化方面,《快递电子运单》将进一步推动电子运单替代纸质运单,完善包含封套、包装箱、包装袋、集装容器、包装填充物、胶带等在内的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更好支撑快递包装综合治理。

围绕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快递电子运单》设立了专门章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

二是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宜采用射频识别、手机虚拟安全号、电子纸等技术手段,对快递电子运单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

三是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快递电子运单上隐藏的、加密的信息内容,仅限于快递企业及其授权的第三方、相关管理部门,使用相关设备合法读取。

加速邮政业标准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当前,邮政快递已成为现代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联系生产与消费、畅通经济循环的重要力量。

据介绍,在邮政业数字化方面,目前我国已发布近30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涉及分类与代码、数据元、信息交换、智能化设备等方面。其中,作为邮件快件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的基本依据,寄递地址的数字化是实现自动分拣、智能投递的重要保障,《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就是立足解决这一问题,是支撑邮政业数字化、智慧化的一项基础标准。

具体地,该标准中给出的通用寄递地址编码由国家(地区)码、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码、寄递位置码等基础编码,以及企业码、物品属性码等扩展编码两大部分组成。首次实现全行业地址信息及编码体系的统一,有利于解决各寄递企业编码不一、维护成本高、无法共享的问题,推动实现共同收寄、分拣、配送;有利于方便用户下单、提升用户体验,对于帮助快递小哥实现路径优化和位置导航具有辅助作用。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谈及下一步工作,徐长兴表示,将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为主线,支持《“十四五”邮政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中相关标准制修订,更好发挥标准化对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在绿色化和数字化方面,加大邮政业绿色标准有效供给,继续聚焦快递包装治理,从快递绿色包装材料研发、设计、生产、使用和回收处理等全链条入手,建立健全严格有约束力的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强化邮政业智能化标准应用与推广,重点支持邮政业智能安检系统、智能分拣系统、无人寄递等智能化标准制修订。

徐长兴表示,将继续加快现行邮政业国家标准迭代升级,细化完善邮政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推动邮政业国内国际标准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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